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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本人在小区业主群的沟通中,遇到一件令人困惑的事情,特向西南石油大学提出咨询,希望学校能够给予公开答复,澄清事实。 鞠某,本小区业主,西南石油大学博士毕业生,2025年离校。其在校期间,因存在小区群内公然辱骂他人的行为,被成都市武侯区公安局作出治安处罚。作为被辱骂的当事人,我当时找到鞠某所在学院钱书记、辅导员王老师,提出诉求,希望学校依规对鞠某作出相应处理。 前期沟通过程中,学院方面存在推诿情况,后续在相关舆论推动下,学院告知已经对鞠某作出记过处分(均有沟通记录)。 但令人意外的是,在本次业主群交流中,鞠某本人公开表示,这份学校出具的记过处分是假的,声称是学院方面配合他制作的虚假处分。 同一事件出现两种完全矛盾的说法:一方面是学校作出处分、学院反馈处分属实;另一方面是当事人本人对外宣称处分虚假、学校配合造假。两种说法无法同时成立,也给当事人本人、学院乃至西南石油大学的声誉带来争议。 为此,作为事件当事人,我郑重向西南石油大学提出咨询: 1. 当年针对鞠某的记过处分文件,是否真实存在,是否为学校正式出具、具备效力的正式处分? 2. 鞠某所称“该处分是学校、学院配合他做出的假处分”这一说法是否属实? 高等学校的学生处分,是严肃的学籍管理工作,处分文件的真实性、权威性关乎学校管理公信力,也关乎当事人各方的权益。这份处分究竟是真实有效的正式处理决定,还是如鞠某所说属于虚假材料,亟待校方给出权威说明。 本人期待西南石油大学能够本着实事求是原则,核查当年案件,向社会、向当事人澄清真相,回应公众疑问。 特别